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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14万元
法定代表人:佘常光
联系方式:0757-22619688
注册时间:2001-04-02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国际商业城B区六座三层107号(住所申报)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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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粤0606行审44号         判决日期:2017-02-08         法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于2017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局于2016年6月21日作出的顺建(容)罚〔2016〕14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执行的处罚事项为: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位于顺德区容桂街道马冈村委会污水处理厂(宗地号:107090-W001)面积为717.28平方米土地;二、拆除在非法占用位于顺德区容桂街道马冈村委会污水处理厂(宗地号:107090-W001)面积为717.2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本院依法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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