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锋与八冶建设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金民二初字第570号
判决日期:2015-03-05
法院: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锋诉被告八冶建设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八冶一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高锋及其委托代理人刘辉、被告八冶一公司委托代理人杨辉民、牛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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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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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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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