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基强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哈尔滨市道外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里民一民初字第2282号
判决日期:2016-02-24
法院: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基强与被告王延超、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龙唐电力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市道外支公司(大地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1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基强,被告王延超,被告龙唐电力公司委托代理人高峰,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陈雷、李小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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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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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