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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恒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雪梅
联系方式:13832209719
注册时间:2009-07-03
公司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C座27层2715、2716、2717室
简介:
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结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预算和决算;工程造价鉴定业务咨询;招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管道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产品、金属结构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物业管理;建筑劳务分包;采购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测绘服务;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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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吴树和、吴树海、冯庆起、张术起(以下简称吴树河等四被告)与被告幸福庄村委会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书
案号:(2015)涞民初字第471号         判决日期:2016-02-23         法院:涞水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树和、吴树海、冯庆起、张术起(以下简称吴树河等四被告)与被告幸福庄村委会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8日做出(2014)涞民初字第237号判决书,被告幸福庄村委会对该判决不服,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3月16日,该院做出(2015)保民二终字第272号民事裁定,撤销了我院做出的(2014)涞民初字第237号判决书并将本案发回我院重申,我院受理后,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6月5日、2016年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吴树和等四原告及委托代理人李宝义、被告幸福庄村委会法定代表人吴士宝及委托代理人李振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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