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玉与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6)皖1126行初3号
判决日期:2016-02-22
法院:凤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怀玉诉被告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行政处罚及请求行政赔偿一案,于2016年1月22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立案后,于2016年2月3日向被告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怀玉与被告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协调达成和解为由,于2016年2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