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小东与杨强、王文刚等抵押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内08民终1786号
判决日期:2018-01-29
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贾小东因与被上诉人杨强、王文刚、被上诉人内蒙古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房地产公司)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2016)内0823民初26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12月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贾小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春林、被上诉人杨强、王文刚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飞达房地产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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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