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业新与王剑利、新疆苏泰建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新4323民初239号
判决日期:2018-01-26
法院:福海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业新与被告王剑利、新疆苏泰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泰公司)、被告福海县鑫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业新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秀勇、殷新玉,被告王剑利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雪梅,被告苏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爽、刘爱英,被告鑫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