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子楠与中银金融商务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中银金融商务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昆花民初字第01270号
判决日期:2015-02-13
法院:昆山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沈子楠与被告中银金融商务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中银金融商务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1月26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李勇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4年12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沈子楠的委托代理人赵春红、被告中银金融商务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邹效顺到庭参加诉讼,于2015年2月13日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沈子楠的委托代理人、被告中银金融商务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中银金融商务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邹效顺、吴金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