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斗与吴某1、邹爱芳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沪0104民初30005号
判决日期:2017-01-24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斗诉被告吴某1、邹爱芳、吴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2017年1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斗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严钧,吴某1、邹爱芳、吴2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骥到庭参加诉讼。各方当事人同意并经本院院长批准,本案简易程序适用期限延长三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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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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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