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木门腾达页岩砖厂与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川08民终94号
判决日期:2017-01-23
法院: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旺苍县木门腾达页岩砖厂因与被上诉人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2016)川0821民初347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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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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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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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