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险大连分公司与大连顺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判决书
案号:(2015)大民一终字第02415号
判决日期:2016-02-03
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2015)旅民初字第10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保大连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昌寅,被上诉人大连顺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顺意公司)、被上诉人刘培旭、被上诉人刘秋爽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宫妍岩,被上诉人周连海的委托代理人刘舜到庭参加诉讼,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保大连分公司)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