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杨
联系方式:027-84438905
注册时间:1987-04-27
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CRO办公区B栋
简介: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消毒器械销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招投标代理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北京安普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与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海民(商)初字第02666号         判决日期:2017-01-22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安普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普迪公司)与被告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器械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安普迪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志强、袁晓东,被告医疗器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莹、王春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1-22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