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广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洪淑玲,许金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深福法民三初字第1885号
判决日期:2016-02-01
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列原告诉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8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审判,并委托广东金厦工程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涉案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该公司先后作出了四份鉴定报告,本院分别于2014年2月14日、2015年1月7日、2015年4月30日、2015年8月20日、2015年11月19日、2016年1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江莉、潘小燕,被告深圳市广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嘉公司)、许金和的委托代理人管少飞,被告洪淑玲的委托代理人陈雄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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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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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