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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万元
法定代表人:缪昌文
联系方式:025-85458168
注册时间:2004-04-26
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49幢,50幢,51幢1-4层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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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宏康软塑制品厂与锡山区鹅湖润玺纸品加工厂、华国忠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0205民初179号         判决日期:2019-01-30         法院: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无锡市宏康软塑制品厂(以下简称宏康厂)与被告锡山区鹅湖润玺纸品加工厂(以下简称润玺厂)、华国忠、无锡市天宇彩印厂(以下简称天宇厂)、周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0日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杨晓敏独任审理,后经批准于2018年10月23日转入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宏康厂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晓岗、被告华国忠同时作为润玺厂的负责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正新、被告周星同时作为天宇厂的负责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毅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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