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恩与刘永胜、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阳民三民初字第139号
判决日期:2015-02-05
法院:阳信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文恩与被告刘永胜、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文恩委托代理人何涛,被告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委托代理人巩密密,被告刘永胜及其委托代理人张加印,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王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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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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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