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恩与东港市大东弘光建筑有限公司、郝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辽0681民初586号
判决日期:2019-01-29
法院:东港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继恩与被告东港市大东弘光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光公司)、郝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9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继恩、被告弘光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德庆、被告郝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