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太西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甘06民终48号
判决日期:2019-01-28
法院: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甘肃金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瓴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甘肃太西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西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2018)甘0602民初847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金瓴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永鹏、王兴煜,被上诉人太西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邵庆元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