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伟超、关颜涛等与郜付有、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召民初字第1356号
判决日期:2015-02-02
法院: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关伟超等九人诉被告郜付有、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鸿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关伟超等九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陈华兵、被告郜付有、裕鸿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靖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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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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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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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