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彩明与宜兴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现代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苏02民终4984号
判决日期:2018-01-22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郑彩明因与被上诉人宜兴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公司)、江苏现代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公司)、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宜兴市人民法院(2017)苏0282民初62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11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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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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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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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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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