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银仁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苏02民特337号
判决日期:2017-01-18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无锡市银仁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仁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于2017年1月3日进行了听证,银仁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华建清,智汇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剑华到庭参加听证。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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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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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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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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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