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双仂、张付杰等与安徽省黄山市公路管理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黄中法民一终字第00624号
判决日期:2016-01-25
法院: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安徽省黄山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黄山市公路局)因与被上诉人程双仂、张付杰、张健、张苙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28日作出的(2014)休民一初字第010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1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黄山市公路局的委托代理人徐华勇,被上诉人程双仂、张付杰、张健、张苙共同的委托代理人王恒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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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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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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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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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