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青0105民初3467号
判决日期:2019-01-24
法院: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根据原告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于2018年9月20日作出(2018)青0105民初34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04898.元或查封、扣押其它相应价值的财产。现原告以双方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解除冻结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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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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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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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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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