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西夏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兴民初字第1507号
判决日期:2016-01-22
法院: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宁夏西夏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2月10日受理。2015年6月11日,本院依据原告申请依法委托银川市勘察测绘院就涉案房屋是否坐落原告灵国用2006第076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块范围内进行鉴定。2015年12月8日,该院出具勘验结论。本案依法由审判员路继荣、人民陪审员韩忠平、邢金山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2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杨华,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王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