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新律师事务所与胡多智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内22民终12号
判决日期:2019-01-24
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内蒙古兴新律师事务所因与被上诉人胡多智,第三人刘永泉、朱宝林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2018)内2201民初24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上诉人内蒙古兴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富龙华,被上诉人胡多智,第三人刘永泉、朱宝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