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与任英俊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内0428刑初3号
判决日期:2018-01-19
法院: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以喀检公诉刑诉[201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任英俊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于2018年1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征得被告人任英俊同意,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钧、张艳秀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任英俊及其辩护人丁东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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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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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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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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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