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等寻衅滋事二审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潮中法刑二终字第2号
判决日期:2015-01-22
法院: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某某、蔡银杰寻衅滋事一案,于2014年11月19日作出(2014)潮安法刑初字第582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陈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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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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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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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