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与重庆柳力物业公司,重庆柳力物业公司桂榆小车修配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1)
案号:(2015)渝二中法民终字第00079号
判决日期:2015-01-22
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重庆法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法苑业委会)与被上诉人重庆柳力物业公司(以下简称柳力公司)、重庆柳力物业公司桂榆小车修配厂(以下简称桂榆修配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25日作出(2014)万法民初字第05862号民事判决。法苑业委会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法苑业委会的委托代理人赵光华、安夏,柳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桂榆修配厂的负责人邓光泽及委托代理人牟方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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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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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