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四川蜀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顺平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川1304财保8号
判决日期:2018-01-16
法院: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四川蜀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顺平合同纠纷,于2018年1月16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四川蜀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嘉陵区支行账号为XXXXX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三万五千元。案外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向本院出具保函,为申请人的保全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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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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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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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