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蓝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案号:(2015)阳民一民初字第356-1号
判决日期:2016-01-18
法院:阳信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通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蓝海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山东恒鑫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第三人山东恒鑫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信支行的存款采取保全措施,并已提供120万元现金作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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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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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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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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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