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海丰建筑有限公司与陈鑫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吉0602民初62号
判决日期:2019-01-17
法院: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吉林省海丰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公司)诉被告陈鑫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海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文君,被告陈鑫鸿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孙铭琴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