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丹北镇新步君通讯器材店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1181民初1089号
判决日期:2019-01-16
法院:丹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丹阳市丹北镇新步君通讯器材店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江波,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任鹏飞及蔡伟(第一、二次庭审)、徐亚莉(第三次庭审)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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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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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