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夷山与罗国军、赣州市公路管理局于都分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赣0731民初149号
判决日期:2017-01-11
法院:于都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列当事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伍夷山委托代理人刘小峰、被告罗国军委托代理人徐煌、被告于都公路分局委托代理人赖国栋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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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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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