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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善周
联系方式:0477-4316206
注册时间:2012-05-17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蓝天街道准煤公司办公楼
简介: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劣煤、煤矸石、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研发,粉煤灰及其产品研究利用与经营。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镓、硅的研发以及氧化铝、电解铝、铝型材、铝产品、镓产品、硅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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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存厚与准格尔旗警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准民初字第2470号         判决日期:2016-01-12         法院: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任存厚与被告准格尔旗警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警卫保安公司)、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资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4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段俊合独任审判,并于2015年11月2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任存厚,被告警卫保安公司委托代理人石维军、王燕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准资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原告任存厚口头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法院依法口头准予原告的回避申请并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法组成由王杰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张丽峰、人民陪审员王笑非参加的合议庭审理本案,2015年8月11日任存厚提交撤诉申请书,撤回对神华准能资源中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本院口头作出予以准许撤诉的裁定。2015年8月27日,任存厚申请追加神华准能资源整合开发有限公司氧化铝中试厂,本院依法予以追加,因神华准能资源整合开发有限公司氧化铝中试厂系准资公司内设机构并非法律上的适格主体,经本庭释明,原告任存厚对该主体当庭予以变更,变更为准资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第二次开庭审理,原告任存厚及其委托代理人赵秀英、任敏,被告警卫保安公司委托代理人王燕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准资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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