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星云与张佩华、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赣1002民初4570号
判决日期:2019-01-10
法院: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邓星云诉被告张佩华、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1日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邓星云委托代理人陈贵珍、被告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杨旋、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支公司委托代理人艾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佩华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