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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丽贞
联系方式:16606342834
注册时间:2003-07-01
公司地址:济南市莱芜区万福南路吴花园集贸市场1号沿街楼
简介: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木材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家具销售;防腐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森林经营和管护;树木种植经营;橡胶作物种植;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草种生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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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辉与山东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景民二初字第13号         判决日期:2015-01-09         法院:景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朝辉与被告山东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发公司)因定作合同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14年12月18日受理后,由审判员吴胜男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杨朝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山东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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