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鑫益投资有限公司与董雨生、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鄂武汉中民商再终字第00020号
判决日期:2016-01-08
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武汉鑫益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鑫益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董雨生、二审被上诉人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益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4)鄂武汉中民商终字第00599号民事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4日作出(2014)鄂民申字第01234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0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人鑫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何丹、XX洁,被申请人董雨生的委托代理人刘锴、张端妮,二审被上诉人科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何丹、XX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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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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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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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