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远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汶矿业集团(伊犁)泰山阳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皖1181民初3180号
判决日期:2017-01-06
法院:天长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长远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远公司)与被告新汶矿业集团(伊犁)泰山阳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汶伊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6年9月9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长远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红丽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新汶伊犁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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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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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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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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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