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春与白城市洮北区洮北烟叶专业合作社、吉林省烟草公司白城市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吉0802执766号
判决日期:2018-01-05
法院: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青春与被执行人白城市洮北区洮北烟叶专业合作社、吉林省烟草公司白城市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烟草公司共支付申请人欠款93万元,利息365179.84元,诉讼费13100.00元,执行费15350.00元,迟延加倍利息29295.00元,上述共计1352924.80元,此案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