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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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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万华
联系方式:64051979
注册时间:2018-08-24
公司地址:零陵路899号飞洲国际大厦616-617室
简介: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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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色照明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与北京银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冠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沪0104民初16758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7-01-03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绿色照明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公司)、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公司)与被告北京银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海公司)、深圳市冠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恒通)、中节能城市照明节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5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7月13日第一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因当事人争议较大,本案于2016年8月2日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后经绿色公司、宏源公司申请,本院于2016年9月1日依法追加江苏博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公司)、王永明为被告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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