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立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粤18执314号
判决日期:2021-10-11
法院: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与清远市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谢立英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以(2021)粤18执314号立案执行,共为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执行到位标的款743643.99元,本院收取9836元执行费。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书面认可本案已经执行完毕。
综上,(2021)粤18执314号案件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判决日期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