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敬业钢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15民终2718号
判决日期:2021-10-10
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河北敬业钢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2020)鲁1525民初71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2020)鲁1525民初713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重审。
河北敬业钢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933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周凤魁
审判员张运华
审判员陈家勇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法官助理任天一
书记员刁元龙
判决日期
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