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林、刘强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1302执3716号
判决日期:2021-10-10
法院: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尤林与被执行人刘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302民初1305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21年5月14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公司登记等进行了查询,同时限制被执行人消费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已予以核实。
本院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已采取的执行措施、期限及未及时申请续行查控的法律后果,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申请悬赏执行,本院告知申请执行人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行申请执行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程玉
审判员管晓蒙
审判员李艾忠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刘洋
判决日期
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