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遂城荣兴建筑工程设备经营部、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津0116民初24338号
判决日期:2021-10-10
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遂溪县遂城荣兴建筑工程设备经营部与被告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8月23日立案。原告遂溪县遂城荣兴建筑工程设备经营部于2021年9月14日向本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遂溪县遂城荣兴建筑工程设备经营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219元,由遂溪县遂城荣兴建筑工程设备经营部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荣廷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鲁振楠
判决日期
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