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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胡志良
联系方式:0755-28811221
注册时间:2003-03-19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简介:
一般经营项目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和CDMA2000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限于Phone-to-Phone的电话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26GHz无线接入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语音信箱业务、传真存储转发类业务、X.400电子邮件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与通信服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自有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以上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需经审批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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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粤0304民初9464号         判决日期:2021-10-09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守文与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后。原告张守文于2021年3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张守文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张守文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华鹏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陈冰儿
判决日期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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