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秀恋、奚一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粤0304民初24726号
判决日期:2021-10-09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秀恋与被告奚一永、深圳市勤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原告谢秀恋于2021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谢秀恋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231.96元(已由原告谢秀恋预交),由原告谢秀恋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华鹏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陈冰儿
判决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