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敬厨电器商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知民终399号
判决日期:2021-10-09
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召陵区敬厨电器商行因与被上诉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11知民初19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召陵区敬厨电器商行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25元,减半收取462.5元,由上诉人召陵区敬厨电器商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梁培栋
审判员赵玉香
审判员赵筝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刘芙熔
判决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