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才根、狄友龙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3民终5628号
判决日期:2021-10-09
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蒋才根因与被上诉人狄友龙,原审被告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河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2020)苏0312民初110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蒋才根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张伟
审判员李琳
审判员王素芳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董新西
书记员陆滢冰
判决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