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城区黄埭镇东桥丽丽食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507民初4738号
判决日期:2021-10-09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相城区黄埭镇东桥丽丽食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候佳芸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丁雯雯书记员方芳
判决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