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相辉、淮滨县恒威建安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豫1527执恢362号
判决日期:2021-10-09
法院:淮滨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简相辉与淮滨县恒威建安有限公司、张汉功、王建新、王新建、奚启建买卖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880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给付。至此,淮滨县人民法院(2018)豫1527民初366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2021)豫1527执恢362号执行案件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审判员赵戈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陈子豪
判决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