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无锡市超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214民初173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10-09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刚与被告无锡市超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原告李刚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刚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此款已由李刚预交),由李刚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邱吉珥
人民陪审员杨玲
人民陪审员廉洁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钱冰清
判决日期
2021-10-09